开展廉政谈话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

2016-09-23

上午9时,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志华组织党组成员、省管领导开展履职廉政谈话。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中纪通〔2016〕7号)、《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云纪通报〔2016〕14号)和《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6号)

  7月14日,省人防办分级分层组织开展履职廉政谈话。全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谈话。

  上午9时,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志华组织党组成员、省管领导开展履职廉政谈话。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中纪通〔2016〕7号)、《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云纪通报〔2016〕14号)和《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精神。张志华主任在谈话中指出,履职廉政谈话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是预防腐败、促进廉政的有效手段,是避免和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重要措施,办领导班子集体要坚持率先垂范,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具体要做到: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坚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勤于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

  下午3时,党组成员、副主任阿苏务千、母其烈两位同志及时组织分管支部及分管处室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新一轮履职廉政谈话。与会同志汇报了自己的履职情况,并结合年初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人防办开展专项巡视反馈的系列问题,逐一自查自评,深刻剖析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肯定成绩,分析问题原因的同时,把上半年没有完成、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继续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明确整改思路,认真抓好整改,并结合“当先锋走前头”承诺践诺活动,把具体工作完成的更出色。

  通过履职廉政谈话,全办党员干部对当前形势下开展廉政教育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大家纷纷表示,要以这次谈话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守好安全“红线”